歌唱是一种表演艺术。歌唱表演是与音乐创作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艺术。它既具有独立的风格,同时又与音乐创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音乐创作是歌唱表演的基础,而歌唱表演是音乐创作的再现和二度创作。这是对歌唱表演的基本要求。
歌唱表演作为二度创作的特点,同时体现歌唱表演的本质。歌唱表演不仅是对第一度创作(即声乐作品原作)的音乐信息的简单传达和再现,而是充分体现表演者高超的声乐技巧和恰到好处的情感表现的再创造。它赋予一度创作以生命活力。作曲家柴可夫斯基说:“一部未上演的歌剧没有任何意义。”这句话从反面论证了歌唱表演的价值和意义。据此类推,一首未经歌唱者再创造的声乐作品(艺术歌曲、咏叹调等)同样是毫无意义的。
歌唱的一度创作是一定时期社会生活在作者思想中的反映,是作者心灵的自白,是作者修养和审美原则的体现。因此,对歌唱二度创作的基本要求是正确理解、尊重原作和把握原作的内涵意义。
同时,歌唱的二度创作同音乐其他形式的二度创作一样,由于表演者处于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介地位,音乐创作中信息的最后完成,音乐表演具有决定作用。在研究原作的基础上,由于演唱者的文化修养的差异、技巧的娴熟程度、审美情趣、气质、性格等原因,导致二度创作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具有灵活多样的“音乐诠释”,这反映了歌唱表演再创造的本质及歌曲创作与演唱的矛盾。不同的“诠释”产生了不同的创造原则。这一切反映了歌唱二度创作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透过五光十色、风格迥然不同的表演,有一点是可以确信无疑的:声乐历史上许多经典作品之所以能世代相传,其中肯定溶汇了作曲者和歌唱者的心血。经过长期反复的歌唱表演实践,优秀的声乐作品才会闪射出夺目的光彩。